公告
日照信息港(http://www.rizhao6.com/)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关闭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日照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日照市9家医院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8-10-19 11:16:35
核心提示:  日照信息港报道的消息自2017年2月10日《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践
  日照信息港报道的消息自2017年2月10日《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践行精准警务理念,努力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站)打造成为扶危救急、人民满意的窗口,并协调9家医院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全市已受理各类救助基金申请200余起,完成垫付140笔,垫付金额630余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受理事项范围和咨询电话,以及开通绿色通道医院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事项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这项制度是交强险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的抢救或者适量的补偿。
  
  根据《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日照信息港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应当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予以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拨付。
  
  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日照市9家医院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新闻频道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