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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为鼓励技能人才成长,做了一系列的实际行动

发布时间:2019-01-11 11:18:04
核心提示:  日照信息港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强化人才支撑新旧动能

  日照信息港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强化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助力高质量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是日照市“人才兴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照市为鼓励技能人才成长,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技术业务素质,做了一系列的实际行动。

  而关于这些政策

  在日照的你了解多少呢?

  快来看看

  日照针对技能人才有哪些好政策吧!

  针对个人

  1

  日照市首席技师评选

  日照市首席技师是全市高技能人才的杰出代表。

  选拔范围

  日照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及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包括正式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企业驻外职工)。

  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技师、高级技师中选拔;已获得日照市首席技师称号,近四年内没有新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一般不再推荐。

  选拔程序

  日照市首席技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

  待遇规定

  对以市政府名义公布的日照市首席技师,在四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

  2

  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选

  选拔范围

  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

  选拔条件

  (1)具备技师(国家一、二级)资格;

  (2)职业技能在全市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大影响和突出贡献,或获“山东省技术能手”及在国家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省级技能竞赛获前六名;

  (3)获区县(或行业、部门、企业)高级技能人才表彰的。

  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技师、高级技师中选拔。已获得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没有新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不再推荐。

  选拔程序

  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的方式进行。

  待遇规定

  对获得日照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的人员,在三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50元政府津贴。

  3

  日照市技术能手申报

  申报条件

  原则上从市级竞赛各赛项第一名选手中推荐,每年推荐人数不超过50人,已获得日照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在推荐。

  相关奖励

  获得日照市技术能手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针对企业、行业(部门)、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

  1

  日照市技师工作站申报

  日照市技师工作站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立。

  申报条件

  (1)单位主要生产领域具有3名以上社会公认、技艺精湛并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知名技师或高级技师。

  (2)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3)具有本行业较为先进的生产科研仪器设备。

  (4)有独立承担过省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经历、经验和成果。

  (5)建立完善的“日照市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技师工作站平台载体作用,每所技师工作站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师和技师应占适当比例。

  (6)单位对设立技师工作站高度重视,年投入基本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

  申报程序

  日照市技师工作站采取单位申报,逐级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定的方式进行。

  奖励规定

  经评估认定的日照市技师工作站,由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

  2

  日照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

  日照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以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产业为重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产业,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立。

  申报条件

  1.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类)、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以及日照市首席技师称号之一的;

  (2)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站日常工作。

  2.依托建立技师工作站企业建立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3.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站,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4.具有突出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型人才,可参照上述条件单独申报。

  申报程序

  日照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采取单位申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审定的方式进行。

  奖励补助

  认定为日照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的,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给予培训、竞赛的支持

  1

  “金蓝领”项目培训

  培训范围

  (1)围绕十大产业需要,重点支持服务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急需紧缺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产业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

  (2)根据企业需要和培训单位实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工种),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项目。

  (3)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开展培训,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显着的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报名条件

  (1)高级技师。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技师。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培训费用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金蓝领”培训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社指〔2018〕28号)规定,高级技师补助5000元/人、技师补助2000元/人。

  2

  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奖励补助

  申领条件

  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日照市企业职工。

  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500元、3000元职业技能提升奖励。

  申领程序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审核。企业职工所在单位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申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和申报材料。

  企业职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和申报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确定。

  企业职工取得行业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和申报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定。

  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和申报材料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定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提升奖励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号卡中。

  3

  日照市市级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类别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分为日照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

  奖励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推荐申报“日照市技术能手”、“日照市五一劳动奖章”、 “日照市青年岗位能手”、“日照市三八红旗手”。

  (2)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对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按国家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其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工种鉴定的职业(工种),竞赛前6名且各项成绩合格人员,或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获得各职业(工种)前6名,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选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3)对获得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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