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日出初光先照”之城日照,人们脑海中浮现出的是大海,金沙滩,港口,那么,作为一个港口城市,指引船只航行的灯塔是必不可少的,而一提起日照灯塔,但是它还有一个“前辈”——石臼老灯塔。
位于日照港一公司里边的石臼老灯塔,是创立长记轮船行的“华北船王”贺仁菴所建造的,据贺仁菴的小女儿贺郁芬介绍,在清朝的时候,石臼所就是一个重要的商埠,商贾云集,渔舟出入,所有自江南到京城的大米都必须经由石臼所港运送,显示出石臼所在当年地理位置的重要性。
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座石臼老灯塔,就是1932年贺仁菴请托青岛市特别市长沈鸿烈向青岛海关税务司申请兴建的,灯塔于1932年秋天开始兴建,1933年完工,灯塔由英国人设计,占地30平米。
灯塔建成后,贺仁菴邀翰林院庄陔兰撰写碑文,刻石碑立于塔侧。这座为保驾护航船只的灯塔,是当时日照最高的建筑物,也是当年日照地区地标性建筑物。
灯塔的建立,不仅方便了贺仁菴自家航运的需求,也方便了南来北往船只的航行,保障了出海的渔船能有回家的指引。
贺郁芬告诉记者:当初石臼灯塔兴建完成时有五层,塔高16.6米,后第五层上的八片铸铁墙面和双层屋顶因故遭到拆除,目前灯塔仅存4层,剩13.7米,原灯塔第五层为灯室,里面有一个三菱式多层聚光反射仪,以煤油灯来定时、间歇发光,光程可以远达14海里”。
在1992年『日照灯塔』兴建完成之前,《石臼老灯塔》曾经担任了『一甲子』的日照沿岸海上照明任务,堪称日照地区非常宝贵的历史文物建筑资产,后第五层上的八片铸铁墙面和双层屋顶因故遭到拆除,目前外观已无法窥见当年石臼灯塔雄伟的气势。
这座已经屹立了84年的石臼灯塔,有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风格,记载了一段辉煌而刻骨铭心的历史,作为早期的港口建筑物之一,也见证了一个年轻的港口和城市的发展壮大的历史。除已在2013年被列为日照市文物保护单位,更在2015年被列为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但令人震惊的是─这座饱经风霜的石臼灯塔,目前有多处怵目惊心的破损,这些破损看上去似乎已有时日。
据了解,这些破损在今年七月才由灯塔管理员向主管单位提报,但主管灯塔的日照市文物局迟迟未给予紧急抢修,并曾让东港区文体新局通知远在台湾的贺郁芬,俟灯塔第五层复原时再一并修缮破损。
三个月后市文物局又通知贺女士,提报「石臼老灯塔」恢复原貌,除需自行提出申请函外另需提供:一、情境图(如附图)二、施工图、三、资金概算。
贺女士因此立即自费请设计师动用航拍机拍摄灯塔现状,经多次修改,费时一个多月才绘制完成灯塔情境图。
日照信息港www.rizhao6.com报道
后文物局又于9月底给了贺女士五份文物修缮规范,共有几十页,请贺女士依照规范提出申请,并告知贺女士:如果资金基本是自筹,不是申请上级资金的话,他们应该对预算格式要求不是很严格。如果牵扯到申请上级资金的话,就比较麻烦,从项目立项到方案和预算编制到最后实施将全程由省局审批和监督,这样发难度不小,程序也繁琐,基本这么个情况,如果最终项目由港务集团出资实施,那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方案能够获批。而且根据经验基本不可能一次通过,需要修改。此一说法是否明示要贺女士自筹资金修缮破损及复原第五层?
但让人不解的是,灯塔既然是日照市和山东省的文物保护单位,怎能推给一个远在宝岛台湾又不谙文物修缮规范的个人?况且据了解,修缮破损是水泥工程,第五层复原是钢架结构,两者需要不同的修缮单位,此一复杂过程绝非个人能力所能完成。
今年适逢国家特别指示将文物修复作为工作重点项目,值此国家特别重视文物复原之际,是否文物保护相关单位应该更积极主动处理灯塔修缮及复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