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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日照的古树我竟然不知道

发布时间:2017-11-10 21:00:28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生态立市战略的深入推进,开展林水会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等一系列行动让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随着“生态立市”战略的深入推进,开展林水会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等一系列行动让“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爱绿护绿的意识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日照市民关心支持林业建设,对林业工作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特别是对大树、古树的保护意识也日渐加强。近日,小编通过林业部门了解到,有热心市民问,他们那儿有棵古树,听说有的一二百年了,算不算古树?还有人问,在自家院里的是否可以移栽别处?

这些问题,记者也一一咨询了日照市林业部门专家。原来,这些古树名木不仅不能随意移栽,里面还有很多的学问呢,快跟小编来学习学习吧。
日照信息港www.dongying6.com调查队

什么叫古树名木?林业部门有何规定?

关于古树名木,日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介绍,古树名木是不能复制,不可再造,失而不可复得的特殊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城市的灵魂,文化的积淀,是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

日照市历史悠久,古树资源丰富,现有古树名木341株,其中一级古树58株(树龄500年以上),二级古树72株(树龄300-500年),三级古树211株(树龄100-300年),名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4株,分别为:莒县浮来山的银杏、三庄镇高家庄子村的国槐、虎山镇梭罗树村的梭罗树、户部乡杨家峪的小叶朴。

据《左传》记载:“鲁隐公八年,公及莒人盟于浮来”。是指春秋时期莒国的国君莒子与鲁国的国君鲁公,在银杏树下结盟修好一事。那时此树虽无确切年龄记载,却已如烟云笼罩于浮来山。清顺治年间,莒州太守陈全国立碑曰,此树至今已三千余年。

浮来山千年银杏古树

哇......看到这里,小编顿感自豪呢,这棵“七搂八乍一媳妇”的千年银杏树可承载着多少代日照人的回忆呢,那么对于这种有代表性的古树名木,日照有哪些管理规定呢?

日照出台《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请严格遵守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

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者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400年黄连木

第七条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在单位或者个人,为该古树名木的养护者,并按下列规定实行责任制:

(一)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单位管理的公园、绿地、城市道路、街巷等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单位养护;

(二)生长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的古树名木,由经营管理单位养护;

(三)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四)生长在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及寺庙等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养护;

(五)生长在居住小区内的古树名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养护;

(六)生长在农村的古树名木,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按其权属指定专人管护;

(七)生长在私人庭院内的,由居民负责养护。

变更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管护责任转移手续。

600多年老槐树

第八条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古树名木的养护者应当定期进行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对长势不良的树木应当及时进行复壮,更换营养土、追肥、加大地表通气、扩大围护范围等,确保正常生长。发现树木有受害或者衰弱现象时,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组织力量积极救治。

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和责任后,方可进行处理。

海曲公园树龄在300多年的老桂树

第九条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砍伐或者移植古树名木;

(二)损毁古树名木保护标志及设施;

(三)攀树折枝、剥损树皮、采摘果实、种籽和叶片;

(四)在树干上乱刻乱划、钉钉、缠绕绳索;

(五)用树木作支撑物;

(六)在树冠垂直投影外缘五米范围内,堆物堆料、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放烟气、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修建永久性或者临时性建筑;

(七)其他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征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一条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毁古树名木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制止、检举和控告或者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伐、损毁和移植古树名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百年古树千年文化

尊重和保护古树名木

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担起责任

保护古树名木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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