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该情况后,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部署安排突击检查活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于当天上午10时40分突击检查了该经营场所。
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该酒店一楼大厅内,悬挂有“大雁”菜品的介绍栏,展示柜摆放了该菜品样品1份,并于14日晚售出该菜品2份。
商家解释称,该店销售的“大雁”俗称“红头鸭”,系该店从临沂市某活禽销售商家处采购而来,起名为“大雁”是一个噱头,为了吸引消费者。
检查组现场督促该店工作人员联络活禽销售商家,最终确认该店所谓的“大雁”,不是真正的大雁(大雁又称野鹅,天鹅类,大型候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是一种名为“番鸭”的特殊禽类,原产地在中、南美洲,近年来在我国南方地区广泛养殖。
随后,检查组现场向商户阐明了非法收购、出售、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宣传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当即要求其撤下店内关于“大雁”菜品的介绍栏,并删除相关公众号文章;同时,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对其作出具体处理决定。
明确了!年底前全部关停!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到今年年底前,竹鼠、果子狸、豪猪、鸿雁等45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养殖繁育行为,全部关停。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要求规范禁食动物分类管理,明确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
根据通知:类别一所列的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而类别二所列的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附表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国家林草局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交流,避免产生误解和疑虑。
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