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事故伤者张某的家属,拿到了10万元的救助基金。拿到救助基金的张某家属,连声说着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时间回到2021年06月02日,姜某驾驶鲁L*****/鲁L****挂号牌半挂车,沿省道222由北向南行驶至省道222 233公里+100米处时,与张某驾驶的日照02*****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致使车辆受损,张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往日照市中医医院进行抢救,被诊断为:特重型开发性颅脑外伤(GCS2T分):左额颞顶部急性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脑疝,中枢性呼吸衰竭,原发性脑干损伤,弥漫性轴索损伤,多发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顶骨骨折,额骨右侧骨折,左颞顶部头皮挫裂伤,多发头皮血肿;病情危急,家庭贫困,巨额的医疗费用让张某一家一度想要放弃治疗。
交警东港大队事故民警得知情况后,迅速告知医院启动抢救绿色通道,由医院先行对其伤情进行救治,并向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申请救助。在民警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患者家属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手续。经审核,张某符合救助条件,成功为董某垫付了10万元抢救费用,使张某得到了有效救治并转危为安,及时解决了无力承担抢救费用的困难,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张某一家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给予了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