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信息港多出鲜活生动的报道各区县物价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权限明确如下:
除万平口景区和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外,其他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由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日照市物价局
2018年12月17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日照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日照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通知】日照市物价局调整景区门票定价权限!。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日照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通知】日照市物价局调整景区门票定价权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通知】日照市物价局调整景区门票定价权限!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日照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通知】日照市物价局调整景区门票定价权限!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日照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