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信息港资讯部获悉近日,市委出台《日照市党的问责工作流程》,重点明确了问责的责任主体、对象、重点、原则、分工等,进一步完善问责程序,健全问责机制,解决了“谁来问、怎么问”的问题,使问责工作更加规范、精准,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流程》明确了问责工作的对象、重点。问责对象为党委(工委)、党委工作部门、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问责重点是同级党委(工委)管理权限内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细化问责工作的原则。《流程》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五个原则。
明确问责工作分工。《流程》明确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六类29种失职失责行为情形,强调问责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坚持党委(工委)统一领导,纪委(纪工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分级负责、分工实施。
《流程》还明确党委(工委)管理权限内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建设、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的,由同级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调查,并提出问责建议,经政府(管委)研究、党委(工委)批准后向纪委(纪工委)或者党的组织部门移送。
规范问责工作的程序。《流程》对启动问责、开展问责调查、作出问责决定和问责执行做出了规范。
日照信息港讯健全完善问责机制。《流程》还提出了建立健全问责协作、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问责监督检查、问责统计报告等四项制度,有效保障问责工作开展。